注冊資本越大越好還是越小越好?沒有標準!理論上,除仍實行法定注冊資本的行業(如銀行、保險、證券、、建筑、典當、外商投資、勞務派遣等14個行業)外,注冊資本可任意設定。在股東繳納注冊資本之前,注冊資本是股東欠公司的債務。也就是說,注冊資本越大,投資者的風險就越高!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注冊資本越少越好?當然不是!
注冊資本越小,對股東的風險越小,但對公司貿易伙伴的風險越大。如前所述,我們在選擇供應商時,一般會考慮一家公司的負債能力。畢竟,在大多數人的想法中,與大公司合作總是比與小公司合作。
股東因瑕疵出資或未能在公司規定的章程期限內出資,對公司、其他股東、公司債權人員需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這些法律責任的產生是否發生具有不確定性,這對股東來說是一個法律風險。
根據對注冊資本的性質及出資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的分析,應當合理控制注冊資本數額,以控制股東因出資對公司產生的負債
在確定注冊資本的金額時,要考慮公司發展的實際需要,公司未來需要取得一定的資質注冊資本金額,以及公司及股東的規劃,既不能盲目求大,也不能貪小。
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
(一)公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為自然人或法人,強調股東性。自然人股東應當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東或一名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0萬元,但2014年2月18日發出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已經取消了此限制。股東應全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金額。
(三)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在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注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在每會計年末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由會計律師事務所審核。如果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您好,歡迎蒞臨君智語軒,歡迎咨詢...
![]() 觸屏版二維碼 |